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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(jīng)貿(mào)摩擦預(yù)警
秘魯修改對華府綢織物反傾銷稅率
來源:中國貿(mào)易救濟信息網(wǎng) | 發(fā)布日期:2016-06-06
秘魯國家競爭和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保護局(INDECOPI)傾銷和補貼審查委員會于2016年5月23日通過087-2016/CDB-INDECOPI號決議,修改由0124-2004/TDC-INDECOPI號決議設(shè)置、并經(jīng)105-2010/CFD-INDECOPI和021-2016/CDBINDECOPI號決議延長征收的對原產(chǎn)自中國府綢織物的反傾銷稅率,將稅率從每千克1.29美元下調(diào)至每千克1.09美元。上述修改自決議在《秘魯人報》刊登之日起生效。涉案產(chǎn)品為符合如下條件的坯布:用于生產(chǎn)服裝的幅寬小于1.8米、單位克重在90~200克/平米之間的本色或染色、滌棉混紡(滌重量比超過50%)的平紋織物,具體稅則號為5407.81.00.00、5407.82.00.00、5512.11.00.0、5512.19.00.00、5513.11.00.00、5513.21.00.00、5514.11.00.00和5514.21.00.00。
INDECOPI于2004年5月通過0124-2004/TDC-INDECOPI號決議,對進口自中國的用于生產(chǎn)服裝的府綢織物征收反傾銷稅(離岸價的27%)。2010年5月,INDECOPI在日落復(fù)審中做出105-2010/CFC-INDECOPI號決議,繼續(xù)實施反傾銷措施,并將反傾銷稅改為每千克1.29美元,為期5年,到2015年5月31日到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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